電氣防火防爆措施就是要控制燃燒和爆炸的三個基本條件,使之不能同時存在。因此,電氣防火防爆應做好以下工作:
(1)根據工作環境,如灰塵、潮濕、環境溫度等合理選用電氣設備。
(2)保持電氣設備有良好的通風和加速空氣流通與交換。
(3)保持電氣設備之間、電氣設備與周圍易燃易爆物之間有足夠的安全距離。
(4)安裝安全可靠的保護裝置,如在易燃易爆場所裝設安全可靠的接地裝置和漏電保
護裝置。
(5)加強密封,減少可燃易爆物質的來源。可燃易爆物質的儲存容器、管道接頭等均
應嚴密封閉。以防止發生跑、漏等現象。
(6)在有火災和爆炸危險的場所,不應設置正常運行時會產生火花、電弧和高溫的電
氣設備,應選用防爆型。盡量不用或少用手提電鉆、磨光機等攜帶式電氣設備。
(7)在有火災和爆炸危險的場所內,絕緣導線應敷設在鋼管內,嚴禁明敷。工作零線
的絕緣等級應與相線的絕緣等級相同,并應敷設在同一管內。
(8)在有火災和爆炸危險的場所內,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都應可靠接地或接零。